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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全國家暴通報案件統計

110年全國家暴通報案件統計中,以「婚姻/離婚/同居關係暴力」最多,高達70,328人次。婚姻、離婚、同居關係暴力等親密關係,除了婚姻的配偶、前配偶,還有同居、曾同居之伴侶,及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。其次為「其他家庭成員間暴力」,達到33,241人次。再來是「兒少保護」,達24,481人次,其家暴類型包含疏忽照顧、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、性虐待等。最後是直系血(姻)親卑親屬虐待,亦稱為老人保護事件,達20,968人次,其家暴內容為,老人因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負照顧義務之人有疏忽、虐待、遺棄或其他情事,致其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或自由發生危難者。

110年全國家暴通報案件的男女統計

110年全國家暴通報案件的男女統計中,按年齡別觀察,家暴被害人集中在30到未滿65歲級距,女性被害者以30-40歲未滿的為最多,其次是40-50歲未滿,再來是50-65歲未滿,最少的是0-6歲未滿。而男性受害者中,以30-40歲最多,其次是40-50歲未滿與50-60歲未滿的持平,再來是6-12歲,最少的是24-30歲未滿。若按性別及年齡別交叉觀察,可發現整體家暴通報案件中,被害人除男童占比高於女童外,其餘各年齡層之女性占比均高於男性

新北市歷年家暴案量統計

新北市104-110年期間,家暴案量統計中,仍以婚姻暴力佔多數,為104年案例最多,高達8974個案例。而家庭成員間暴力為其次,在110年時最多,高達5375個案例。再來是兒少保護類別,在106年達4066個案例。由此可知婚姻暴力,為社會中最應該正視的家暴問題。

新北市歷年家暴案量男女統計

新北市歷年家暴案量男女統計中,仍以女性受害者佔多數,人數的最多的110年,將近13,000人次。不過男性受害者的數量也持續增加,104年就高達4000人次,接下來幾年人數也無減少趨勢,更在110年高達5000-6000人次未滿,因此男性受害者遭受家暴的問題,也應該被關注及重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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